申报者 所在学校 学科
等级标准:A级:40-36分 B级:35.9-28分 C级:27.9-20分 D级:20分以下
一、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
内 容 |
标 准 |
分 值 |
得 分 |
事业心与职业道德 |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注重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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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修养 |
严于律已,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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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
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同时能做好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其它兼职工作。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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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与成效 |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进取性强,所任教育教学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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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分 排序: 评价等级: 级
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适用于1、2、3、4评价内容,其他教育工作者适用于1、2、5、6、评价内容)
内 容 |
标 准 |
分 值 |
得 分 |
1、学科专业知识 |
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掌握学科教学规律,在学科教学中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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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堂教学能力 |
有较强的教案设计能力,内容充实,能在课堂内准确把握教学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教学过程合理,能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教学形式、方法使用得当; 组织教学有方法,调控应变能力强,教态亲切,语言规范,板书有特色,现代教学技术使用恰当、熟练; 教学效果好,既有即时效果,又关注学生的发展。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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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能力 |
重视教书育人,熟悉学生心理和生理发展及特点,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 师生关系融洽,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 如担任班主任工作,能做好班集体建设工作,班风良好。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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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教学效果 |
所教学生具有健康的人格和文明的行为规范; 所教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浓厚的学习兴趣、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科学的学习方法; 所教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原有基础上的显著提高。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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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管理能力 |
能认真组织所从事工作的各项活动,有计划、有措施,实施有效,对德研、教研科研或教师教育教学的指导评价正确,受到教师和有关人员的欢迎。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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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实绩 |
所从事的工作在理论与实践上有显著成绩。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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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分 排序: 评价等级: 级
评价者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