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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大一附小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作者(来源):上师大一附小 教导处    发布时间: 2009-12-20

      为迅速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使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降低道最低限度,特制定我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情况报告范围
1、严重扰乱学校秩序、课堂纪律事件。
2、危害教职工、学生安全事件。
3、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事件。
4、食物中毒、水管爆裂、煤气泄露、火情隐患、校舍质量等危及师生的事件。
5、其他重大情况。
     重大情况报告要求。
1、一事必报。
2、及时、准确。
3、口头报告,然后书面续报。
4、认真做好记录,写好反馈意见。
各班、各部门应重视重大情况报告工作。
     为有利于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果断、妥善处理,有助于校领导正确报告的流程和责任,力求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晚报,切实把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