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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上师大一附小岗位等级调整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 2016-03-07

2016年度上师大一附小岗位等级调整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岗位变动及等级调整的常态化管理,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实施2016年岗位等级调整。

一、       实施依据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根据需要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现根据“2016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调整通知”精神,进行学校2016年度岗位等级调整。

二、       实施范围

上师大一附小20161月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十二级满三年人员。

三、       组织机构

(一)   领导小组

组长:曹子瑜    组员:安娜、曹国华

(二)   聘用小组

组长:曹子瑜    组员:安娜、曹国华、张莉、洪绮霞、顾文琴

(三)   材料初审小组

组长:朱咏梅    组员:包黎、费立华、施汶、唐伟青、朱宏

(四)   监督小组

组员:王烨、徐立兵、金伟军、钟洁(以上人员均由校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教代会成员组成。)

四、调整办法

1、按上级精神,学校专技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比例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5:5,学校在向上级部门申请后,现岗位等级可调整范围内专业技术九级升八级为1人,专业技术十级升九级为1人,专业技术十二级升十一级为4人。

2、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及晋级标准以首次岗位设置方案为基础,20136月教代会修订:职称、教龄年限计算均从首次获得任职资格、开始从教年月,截止到20151231,其他方面计算从201111截止到20151231

3、内部退养、长病假人员一般不再调整岗位等级。

 

 

四、       聘用程序安排表

 

 

备 注

34(周五)

行政会讨论通过后方案公布

挂校园网、校务系统

学校公示栏

7日(周一)

1615截止

个人申报,领取申报表

师资管理部

9日(周三)

1215截止

交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师资管理部

9日(周三)

1515

材 料 初 审

材料初审小组会议

10日(周四)

1515

评 议 认 定

全体聘用、初审、

监督小组成员

14日(周一)

上报区人事科

师资管理部

3月中旬

经局审核通过的岗位等级调整人员

公示5

师资管理部

 

 

 

 

 

 

 

 

 

 

 

 

 

 

 

 

 

 

 

上师大一附小

2016.3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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