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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大一附小党员党性规准积分评价表

作者(来源):上师大一附小党支部    发布时间: 2016-12-06

维度

规准要求

自评

支部评

讲政治,有信念

1.有高于群众的政治觉悟,平时与人交流不说有悖于党性原则的话。

 

 

2.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要求参与学习与讨论,并做好学习记录,完成学习任务。

 

 

讲规矩,有纪律

3.明确自己的党员身份,每学期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工作调配和安排。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按时缴纳党费,严守党的秘密。

 

 

讲道德,有品行

5.每学期积极参与党内议事,反映群众的心声,提出自己的建议。

 

 

6.每年度认真参加党内民主评议,正确对待他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7.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月师德考评无不良记录。

 

 

讲奉献,有作为

8.密切联系群众,每月至少一次深入责任田了解情况,与结对对象沟通,并做好记录。

 

 

9.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10.有自我发展的目标追求和责任意识,每学期在本职岗位上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各项工作考核均能达到良好水平。

 

 

特色

加分

 

 

 

 

 

 

 

 

 

填表说明:

1党性规准评价内容共有10条,每一条均为底线要求,凡达到的在“达标情况”栏内填5分,共计50分。

2.在上述1-9项内容中,有突出表现或典型案例的,可以选填特色加分,每项加3分。第10项内容,凡在市区级层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加5分。获市级及以上荣誉加7分;区级荣誉加5分;校级荣誉加3分。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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