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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德 承 诺 书(教师和职工岗位)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 2012-10-09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4、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对学生进行罚站、罚抄等体罚或变相体罚,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不训斥、埋怨家长,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礼券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6、不做有偿家教,不为学生购买辅导资料,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不为盈利机构做任何宣传与动员,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不在工作时间穿戴不合教师身份的服装和饰品,不在校园内吸烟;不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不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一切以工作为重;

9、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及校品牌教师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0、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师 德 承 诺 书(职工岗位)

 

2011.5.18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践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理念,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4、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5、不训斥、埋怨家长,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礼券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6、不为学生购买辅导资料,不为盈利机构做任何宣传与动员,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不在工作时间穿戴不合教师身份的服装和饰品,不在校园内吸烟;不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一切以工作为重;

9、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

    10、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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