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mu_02
 
 

不能包含特殊字符
从:
到:
格式:YYYY-MM-DD
例如:2002-07-07
 
 
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课程发展部    发布时间: 2015-11-19

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校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校《学生请假管理办法》,要求全校学生按此管理办法执行。

 

一、病假

学生因患病原因不能来校学习,需请病假。

请假条由学生监护人书写并亲笔签名(格式参考附件1)。请假条需及时交给班主任老师留存。(若病情紧急,监护人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先告知班主任,稍后补交请假条)

请假3天以上(含3天)需上报课程发展部、学生发展部,并附相关就医记录和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

学生因患传染性疾病请假,来校恢复学习前,需由医生开具病愈证明交校卫生室,得到卫生老师确认后方可恢复学习。

 

二、公假

学生因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不能正常上课,需请公假。

请假条由课程发展部、学生发展部相关负责老师书写,盖相关部门公章后有效(格式参考附件1)。学生凭有效请假条向班主任老师告假,请假条由班主任老师留存。

 

三、事假

学生因私人或家庭原因不能来校学习,需请事假。

请假条由学生监护人书写并亲笔签名(格式参考附件1)。请假条需提前至少1天交给班主任老师留存。得到准假回复方可离校

请假时间1-5天,由课程发展部审核批准。

请假时间5天以上,由学生所在校区校长室审核批准。

 

四、请假流程(参照附件3)

 

五、说明事项

1、开具在读证明

学生需学校开具证明时,需向课程发展部提交书面申请,简要说明用途(格式参考附件2)。学校以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该生的在读证明。在读证明以学校统一格式为准,学生不得要求学校在证明上加注其他无关内容。

2、未获准假擅自缺席

学生请事假需获得准假回复后方可离校,未获准假擅自缺席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旷课、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

3、未请假无故缺席

学生未请假无故缺席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旷课、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4、请假记录

每学期学生的请假情况,将由班主任老师如实记录到《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学籍档案的相关项内。

 

此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

课程发展部

20159

附件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kTLFb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