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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大一附小关于2009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整改报告

作者(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 2009-12-21

    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际办函[2009]1号)和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沪规费办[2009]第1号)文件要求,我校从领导到教师对此工作十分重视,组织学习、讨论,并对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现报告如下:
    学校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非常重视、由校长亲自抓这项工作,完善了相关制度,经常向全体教职员工作宣传,具体相关工作由总务主任落实,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对上级及学校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具体检查情况:
1学校按“明白交费卡”的要求进行规范收费。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在“明白交费卡”以外的任何费用,学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问题,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2  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校中校”或“校中班”等违规办班情况。
3  学校无违规招收“择校生”情况。
    4  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情况,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  学校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无在周一至周五的白天正常教学计划完成以后或双休日或寒暑假,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情况;无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班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6  学校能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均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政策调整后能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7  学校不存在违反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情况。
    8  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午餐等)。
    9  学校未碰到家长信访的情况。 去年检查后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制度管理,重申了政策规定更进一步增强了执行政策的自觉性。
    10 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
200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