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表彰对象:
小学三至五年级的少先队员。
二、 评选表彰名称:
1、 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 优秀少先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 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和小队。
三、 评选表彰比例:
校级个人名额:三年级8名,四年级7名,五年级16名。
(共31名,占三至五年级队员总数4%左右)
区级个人名额:三年级、四年级各1名,五年级各2名。
(共4名,占三至五年级队员总数5‰)
区优秀少先队集体:1个。
四、 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
市少先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并在队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并有效地开展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
五、 评选表彰要求:
1、我校成立评优小组。
组长:孙建兰
组员:曹子瑜、曹群、曾青玮、黄菊妹、包 黎、盛雪军、朱小兰、马金萍、庄怡、
2、评优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
充分尊重少先队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中队、大队
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评优小组平衡、审定,推荐结果张榜公布,
征求意见,然后逐级上报的方法。
六、 评选表彰的步骤:
第一阶段:
1、
2、
第二阶段:
1、
2、
3、并张榜公布五个工作日。
4、
七、 所需材料:
1、将候选人事迹打印在16开纸上,用第三人称叙述事迹。
2、另附候选人上学期获得的雏鹰奖章数及各项综合素质,包括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用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的等第登记,请勿遗漏视力、体锻等情况。
上师大一附小大队部
2008. 2.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