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贯彻国家教委、国家体委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2. 学校体育工作是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3. 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指导思想是“健康第一”,基本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基本的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上级体育部门培养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4.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重吸取兄弟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5.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和严格落实好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 学校体育工作认真做好贯彻上级部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 7. 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上级行政部门监督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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