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徐教委(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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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
干部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现将《2015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15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考核方案
2015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以下简称校级干部)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逐步实施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学校领导干部在推进徐汇教育“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过程中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为“十二五”徐汇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队伍和能力保证。
二、考核原则
1、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2、连续评优、从严掌握;
3、逐级考核、测评结合。
三、考核内容
德(思想政治素质)、能(组织领导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实绩)、廉(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内容。
四、考核方法
1、采取民主测评、综合评价、上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1)民主测评:一般采用本单位内教职工大会全体成员民主测评方式,根据教代会民主评议校级干部的有关程序要求进行。
(2)综合评价:采用办学绩效评估结果。
(3)上级评价:在汇总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局分管领导对校级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进行考核评价,各校级正职对副职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评定。
民主测评、综合评价、上级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50%,综合评价占30%,上级考核评价占20%。在汇总以上三方面的数据的基础上,由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考核评定结果。
(1)优秀。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优秀率与合格率两项之和一般达到90%以上,综合评价、上级评价总分一般在40分以上。根据徐教人(2008)18号文件精神,在获“优秀”的校级干部中由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获“记功”奖励的人选。
(2)合格。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优秀率与合格率两项之和一般达到65%,综合评价、上级评价总分一般在3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基本合格率、不合格率两项之和一般达到35%以上,且不合格率低于33%。
(4)不合格。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不合格率一般达到33%以上。
五、考核范围
校级干部考核范围为各局属单位和原转制学校的校级干部。
试用期内的校级干部,一般在年度考核中不进行述职,也不进行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等第一般为“合格”;当年7月1日后到任的校级干部,一般要在年度考核中进行述职,不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等第一般为“合格”;当年7月1日后经过试用期考察并予通过的校级干部,一般要在年度考核中进行述职,不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等第一般为“合格”。
已办理退休手续且仍在校级干部岗位工作的,参照在职校级干部考核办法实施;机关代挂职干部参加局机关统一考核;人事关系不纳入教育局管理的校级干部,一般与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协商后确定考核办法;社区学校常务副校长考核办法由组织干部科和学习办另行制定,支教干部考核方案由组织干部科和人事科另行制定;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校级干部,参加考核但不定等第。
六、考核程序及其要求
年度考核在教育党工委领导下开展,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干部科。
1、工作部署(
下发考核方案,召集联络员会议,部署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2、述职测评(
撰写述职报告。各单位校级干部在相互谈心和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撰写本人述职报告,报告应包括学习、履职、廉洁自律三方面内容,要围绕年度重要工作,突出基础性建设、创新性工作和成效,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字数控制在六百字左右。述职报告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回应。
述职报告公示。述职报告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以保证参加测评人员能够有充分时间审阅材料、准备意见。
进行副职评价。完成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对副职校级干部的评价,一般情况下学校行政正职为行政副职提出评价意见,党组织正职为党组织副职提出评价意见,如副职是党政兼任的,由党政正职共同提出评价意见。
预报会议方案。确定会议述职和民主测评时间,提前三天向各单位联络员作预报。
会议述职、测评。校级干部在教职工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与会教职工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中小幼职学校采取教职工大会测评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教师进修学院、业余大学、教育督导室(党建督导室)和监察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考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后勤管理中心、会计管理中心和审计室、基建站、未保办与学习办分别在本单位内进行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教育工会、离退休中心、人才(党员)服务中心、教育档案中心、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由机构联合支部牵头,组织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和部分学校负责人共同进行民主测评。
提交有关材料。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民主测评汇总表及副职考核评价表。
3、局分管领导评价(
局分管领导在汇总相关科室意见的基础上,为校级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干部提出评价意见,同时对所分管单位的全体校级干部提出推优意见。
4、确定等第(
提出建议方案。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三方面考核数据,听取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结合平时情况,提出考核等第的建议方案。
讨论决定等第。召开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党工委会议,确定考核等第,其中“优秀”等第人选还需在徐汇教育政务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正式确定。
5、考核反馈(
考核工作办公室联络员向学校正职作反馈,主要反馈考核等第、民主测评情况等;正职以谈心的方式向副职逐个反馈;党组织书记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校级干部年度考核等第结果。
教育党工委在政务网上公布考核“优秀”者名单。人事关系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的民办中、小学校级干部考核结果函告学校董事会。
考核结果作为校级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及职级申报级等的重要依据,并存入本人档案。同时考核等第结果存学校教代会档案资料。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育系统校级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根据徐汇区考核办有关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附件:1、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指标及测评表
2、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
3、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表
4、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1
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指标
考核单位(党组织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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