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师大一附小岗位等级调整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岗位变动及等级调整的常态化管理,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实施2016年岗位等级调整。
一、 实施依据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根据需要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现根据“2016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调整通知”精神,进行学校2016年度岗位等级调整。
二、 实施范围
上师大一附小2016年1月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九级、十级、十二级满三年人员。
三、 组织机构
(一) 领导小组
组长:曹子瑜 组员:安娜、曹国华
(二) 聘用小组
组长:曹子瑜 组员:安娜、曹国华、张莉、洪绮霞、顾文琴
(三) 材料初审小组
组长:朱咏梅 组员:包黎、费立华、施汶、唐伟青、朱宏
(四) 监督小组
组员:王烨、徐立兵、金伟军、钟洁(以上人员均由校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教代会成员组成。)
四、调整办法
1、按上级精神,学校专技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比例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5:5,学校在向上级部门申请后,现岗位等级可调整范围内专业技术九级升八级为1人,专业技术十级升九级为1人,专业技术十二级升十一级为4人。
2、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及晋级标准以首次岗位设置方案为基础,2013年6月教代会修订:职称、教龄年限计算均从首次获得任职资格、开始从教年月,截止到
3、内部退养、长病假人员一般不再调整岗位等级。
四、 聘用程序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
行政会讨论通过后方案公布 |
挂校园网、校务系统 学校公示栏 |
7日(周一) 16:15截止 |
个人申报,领取申报表 |
师资管理部 |
9日(周三) 12:15截止 |
交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
师资管理部 |
9日(周三) 15:15 |
材 料 初 审 |
材料初审小组会议 |
10日(周四) 15:15 |
评 议 认 定 |
全体聘用、初审、 监督小组成员 |
14日(周一) |
上报区人事科 |
师资管理部 |
3月中旬 |
经局审核通过的岗位等级调整人员 公示5日 |
师资管理部 |
上师大一附小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