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3月5日和5月14日下午,我校邀请了法律顾问刘巍嵩律师和徐汇法院赵拥军法官为四、五年级学生进行了两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刘律师的《遵纪守法 自我守护》的法制教育课,结合一个个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对法律的基础认识、青少年犯罪问题、防范举措等,希望同学们要提高防范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自己健康快乐成长。
刘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此修正案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限定刑事责任年龄是有所下降的。从而提醒学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正确用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做事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力;深刻认识到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赵法官的《远离不良行为,杜绝违法犯罪》专题讲座,则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运用真实鲜活的案例和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在学习生活中,我们未成年人会遇到的一些伤害或不安全行为。他从不良行为、违规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这四个种行为的分类及关系开始,将一些不良行为进行梳理和分析,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青少年应该如何遵纪守法、远离不良行为的一些基本方法和策略。引起同学们的警觉,加强对生命安全的保护意识。
通过这两场普法系列讲座,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为积极地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指明了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将法制安全教育融入到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中,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我们在路上!
( 摄影:宋胤琪;责编:郭红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