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大一附小教师师德要求
上海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 2006. 9
一、 六“提倡”
1、 敬业爱岗:有良好的教育态度,对学生有爱心,对家长有诚心,
对工作有责任心。
2、 勤奋学习:参加各级各类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态度认真,不
迟到早退,不做其他事情。
3、 乐于奉献:工作不计较时间,对人宽容,有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
4、 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教育改革,热心教育科研,有想法、有实践。
5、 健康身心:讲大局、识大体,善于与人合作,顺不骄、逆不馁。
6、 端庄品行:言行举止大方妥帖,待人接物体现教师形象。
二、 十“禁止”
1、 禁止擅自脱岗,上班时间窜岗,造成责任事故。
2、 禁止对本校学生有偿家教,为学生购买辅导书等。
3、 禁止违反规定,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
4、 禁止训斥、埋怨家长。
5、 禁止工作时间穿着不合教师的身份的服装。
6、 禁止同事之间闹无原则的不团结,一切以工作为重。
7、 禁止对学生罚站、罚抄等体罚或变相体罚。
8、 禁止讽刺、挖苦、冷落学生。
9、 禁止上课时间使用手机。
10、 禁止上班时间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