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代表条件:
1、 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与少先队的各项活动。
2、 品学兼优,能团结队员共同进步。
3、 自主自动,具有议事能力,受广大队员信任。
4、 曾获得过市或区的“优秀少先队员”称号。
二、 代表职责:
1、会前收集队员意见和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积极反映队员呼声。每位正式代表至少填写一份书面提案登记表,并发动周围队员、老师、家长在
2、出席本届代表大会,听取工作报告,决策重大事项,行使审议权、提议案权、选举权、质疑权、罢免权、调查权、表决权、建议权。
3、在闭会期间,传达宣传大会精神,听取队员意见,协作组织推行工作,为队员办实事、办好事。
三、 推选安排:
1、我校成立评选小组。
组长:孙建兰
组员:曹子瑜、曹群、曾青玮、黄菊妹、包 黎、盛雪军、朱小兰、马金萍、庄怡、
2、评选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的民主权利,采取中队和大队委员会民主选举,学校评选小组审定,结果张榜公布三个工作日的方法。
四、 推选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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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大一附小大队委员会
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