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沪少委办〔2009〕15号文件: 少先队是党的幼儿,儿童团是少先队的预备队。为充分展示广大儿童团员健康向上、活泼进取的时代风貌,进一步引导他们从小听党的话,做祖国的好苗苗。我校将进行“好苗苗”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二、三年级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做到爱红星、爱学习、爱师长、爱同学、爱劳动。
2、热爱儿童团集体,积极参加儿童团的各项活动。
3、为小红星争光,达到雏鹰争章的标准。
四、评选程序
1、中队评选。以民主推荐为原则,通过中队推荐,向大队推荐一名“好苗苗”候选人
2、校级测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推选一名优秀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向区上报推荐。
五、 评选要求:
1、我校成立评优小组。
组长:孙建兰
组员:安娜、曾青玮、黄菊妹、包 黎、盛雪军、朱小兰、王烨、张莉、钟洁、庄怡
2、评优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中队、学校评优小组平衡、审定,推荐结果张榜公布,征求意见,然后逐级上报的方法。
六、 评选的步骤:
第一阶段:
1、
2、
第二阶段:
1、
2、 张榜公布三个工作日。
3、
七、 所需材料:
1、 将区级候选人事迹打印在16开纸上,用第三人称叙述事迹,交大队部。
2、 区级候选人文字稿和生活照的电子文稿11月16日前交大队部。
少先队上师大一附小大队委员会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