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师德建设,正确评价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特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奖惩制度,每月考核一次,如违反下列条例,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金200元,并视情节进行教育、警告、处分等:
A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B不传播违背学校教学理念及不和谐的言论。
C对工作有责任心,不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
D从学生身心发展出发,不让学生站立订正,做到午饭时间先吃完饭再订正。
E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为人师表,着装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
F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做到专时专用,不占用学生正常的体育活动与休息时间。
G不讽刺挖苦、辱骂、呵斥、歧视学生,禁止出现让学生罚站、罚抄等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
H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I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J作为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