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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制度 学习制度 请假制度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 2009-12-25

一、            上下班:

1、  吃早餐老师必须在735分前到校,下班时必须等学生全部离校后,相关教师方可离开。

2、上午740—下午420

二、            学习制度:

1、  政治学习时间为周五下午315500;后勤每周一上午815—930例会。

2、  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凡请假必须事先经校长批准。

3、  学习时间认真做好记录,专心听,认真记,积极发言,不在学习时间内安排其他工作,无特殊情况不接待来客和家长,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

4、  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元,因病假扣5元,迟到早退满3次不得评政治学习一等奖。

三、            请假制度:

1、  请假分事假、病假、调休,无论何种假均需事前请假,特殊情况事后补假,经校长室批准后才能作请假处理(西部:盛雪军  东部:孙建兰),如校长当天外出,应向总护导请假。

2、  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调休:(具体见2009绩效工资方案)。

3、  代课代岗:

(1)        教职工经批准病事假后,其工作需其他人员代理,教职工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代课代职工作。

(2)        教师代课,语、数、英每节课(要批改作业,要及时辅导),代课费语数英20元,其他课每节16元,代班主任工作一天15元,搭班一天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