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校园不稳定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层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校园不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性罢餐、罢课、罢考、绝食、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校园内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校园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园维护稳定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校园维稳领导小组要与上级主管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层负责,责任到人。发生校园不稳定事件后,应遵循“分层负责、责任到人”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在“校园维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层管理,分层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建立以主管局、公安派出所,校园维稳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校园应对不稳定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要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不稳定事件控制在校园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主要职责
校园维稳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校园内不稳定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理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局请示报告,在主管局的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主管局校园维稳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校园不稳定事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附: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孙建兰
副组长:曹群 组员:曹子瑜、包黎、盛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