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大一附小2008年“教学新秀”评选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创设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工作氛围,激发教学人员投身课堂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热情,努力打造上师大一附小的教育品牌,学校决定2008年举行“教学新秀”评选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体现课改精神,聚焦课堂教学。以课堂为舞台,以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能力、敬业精神为主要内容,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在全体教学人员中评选出青年教师中课堂教学的佼佼者,激发教师不断完善自己及发展自我的动力。
二、 奖项设置
1. 参赛对象:教龄为5年以内教学人员。
2. 获奖名额:“教学新秀”1—2名;提名奖1—3人。
3. 奖励标准:授予荣誉证书
三、 评比办法
青年教师全员参加,教导处负责实施评比。
1. 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孙建兰
组员:曹子瑜、曾青玮、安娜、黄菊妹
2. 评比项目:
(1) 参加一次书面测试(含教育教学理论,所任学科基础知识和技能)
(2) 上一堂公开课附教案。
(3) 参赛教师根据公开课的录象,剪辑个人认为最精彩的片段(不超过15分钟)
(4) 写一篇关于15分钟录象内容的说明(不少于1500字)并进行答辩。
3. 评比过程:
(1) 个人参加各评比项目。
(2) 学校评审小组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表彰
2008年“五四”青年节前后颁发“教学新秀”荣誉证书及提名奖荣誉证书。